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

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九游会j9官网登陆入口“材料科学与工程”省应用型学科,紧密呼应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发展,主要开展材料加工与成形技术、粉末冶金材料与表面工程技术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光电与柔性显示材料、功能高分子材料等方面的研究。根据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度,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科研特色,利用实验室良好的科研条件,促进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与交流,提升本实验室学术水平,更好地服务于区域新材料产业,本实验室2024年度拟设立6项开放基金课题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(3万)1项、一般项目(1万)5项。凡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拟资助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可申请,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立项。同时,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、资金,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。

一、资助领域

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结合福建省新材料行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2024年度开放课题项目拟资助的领域包括:

1、材料加工与成形技术

13D打印技术

2)特种成形技术

3)模具设计与制造

4)焊接材料与技术

2、粉末冶金材料与表面工程技术

1)粉末冶金材料

2)特种陶瓷材料

3)新型涂层技术

4)功能性涂层

3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研究方向

1)高能量密度储能材料与器件

2)高效储氢材料

3)燃料电池

4、柔性发光与显示材料研究方向

1)稀土发光材料

2)柔性显示材料

3)半导体材料

4)钙钛矿量子点材料

5、功能高分子材料研究方向

1)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

2)功能性膜材料

3)生物高分子材料

4)聚合物加工原理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申报对象

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产业部门和企业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,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(在读博士可以由导师提出申请),申请人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,申请过程手续完备、所需资料齐全。申请人(含校内和校外负责人)无未结题或延期结题的开放课题,且5年内不能连续申请。原则上优先支持(1)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;(2)未承担过本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的申请人;(3)优秀青年研究人员。

2、申请要求

1)申请的开放基金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资助领域;

2)申请人须与本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1、申请人与本实验室在职人员联系,由本实验室老师推荐,索取课题申请书,或从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“开放基金课题”栏目直接下载(网址http://www.fjlab.org.cn/)。

2、申请人填写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”(见附件1)一式三份。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寄交本实验室提出申请,同时将电子版(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“申请研究领域-依托单位名称-申请人姓名”)发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邮箱(xiaohan@xmut.edu.cn),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。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;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纸质版申请书请邮寄给校内的合作老师。

3、开放基金课题按“公正合理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并择优确定资助课题。未获批准的《开放基金申请书》一般不予退回,请申请人自留底稿。

4、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,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,获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凭通知填写、签订《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合同书》。在合同书中应写明具体成果表现形式,如申请发明专利、发表SCI/EI收录论文等。

四、有关说明

1、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,共拟资助6项,其中重点项目1项,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;一般项目5项,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。

2、获准资助的课题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,每隔半年向实验室汇报课题进展情况。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资助经费,并有权终止资助不符合进度要求的研究课题。

3、结题要求。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期限的最后一个月内,向本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,并提交结题报告、学术论文、发明专利、成果鉴定或产品样品、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支出明细等材料。

重点资助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2SCI收录学术论文,一般资助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SCI/EI收录学术论文,均以提供文章检索信息或杂志接收函(网站预印本)为准

4、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,须提前一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。

5、资助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,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课题所需的材料费、测试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出版费、劳务费等。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负责专款专用,课题经费使用须符合九游会j9官网登陆入口财务制度。

6、自本《指南》公布之日起,开始受理项目申请,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01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研究成果归属要求

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,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、其他资助单位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。公开发表的论文、专利等成果需明确标注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”或“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Applications (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”;相关成果的完成单位需署“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”名称。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,归本实验室和乙方所在单位共有,且本重点实验室署名为第一单位。未标注或署实验室名称的成果,不能作为开放课题的结题依据。鉴定成果、申报的各类奖励、取得的专利、经济效益等其它成果也须及时告知本实验室(或写进项目半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),并送本实验室副本一份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点实验室电子邮箱。

六、本指南解释权归本重点实验室

七、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方式

联系人:韩笑

E-mailxiaohan@xmut.edu.cn

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919

附件1: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




附件【附件1 福建省功能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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