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,保障学生公寓安全稳定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营造安全、舒适的生活环境,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安排
本学期宿舍安全检查结合期初、期中、期末时间节点,以“学生宿舍自查+二级学院检查+学工处抽查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各学生宿舍在9月23日-25日期间,对照《宿舍安全自查告知书》内容进行自查。各学院分别在9月25日-10月7日、11月18日-24日、12月23日-29日期间开展学生宿舍专项安全检查,每次检查宿舍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宿舍数的1/3,本学期须覆盖所有本学院学生宿舍。学工处组织社区辅导员按同期学院应检宿舍的1/3同期开展安全抽查。
二、检查整改
1.是否使用明火。发现学生用明火点燃的蜡烛、蚊香、香烟等,应当场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作通报批评处理。
2.是否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。发现此类情况,由学院收缴封存并做好登记,要求学生落实整改或作通报批评处理。
3.是否带电存放电吹风或使用未认证的电吹风。发现带电存放电吹风,须现场给予批评教育;如宿舍无人在场,代管后要求学生整改并作通报批评处理。对于未认证电吹风,符合认证要求的需提醒学生按期认证;因超功率等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则代管封存,假期时由学生带回家。
4.是否有私拉电线、使用劣质电源插线板或将电源插线板放置床铺等情况。发现此类情况,给予学生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作通报批评处理。
5.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车、电动滑板车等充电交通工具带入宿舍或相关电池进宿舍充电的情况。如有,由学院收缴并做好登记,按有关规定作纪律处分。
6.是否使用储电式台灯,如有,由学院做好登记,引导学生更换非储电式台灯。
7.是否藏有管制刀具。如有,由学院收缴并做好登记,按有关规定作纪律处分。如发现尖锐水果刀,则予以代管。
8.是否存放烟花爆竹、酒精、汽油、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、腐蚀性强的化学物品(如硫酸、盐酸等)等。如有,第一时间报保卫部门处理,并按有关规定作纪律处分。
9.是否安装单杠、床上大型书桌、悬挂吊椅、吊床等非安全器具的情况。如有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作通报批评处理。
10.是否存在宿舍门口摆放晾衣架、鞋架等物品,堵塞或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。如有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作通报批评处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宿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建立学院、班级、宿舍日常安全检查机制,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院层面的宿舍安全检查。各学院要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,常态化开展宿舍安全教育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,认真排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整改。
2.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,做好自我教育管理服务,强化自我安全管理责任,增强自我安全意识,营造安全和谐的宿舍氛围。
3.各学院将本学院期初、期中、期末宿舍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,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,分别在2024年10月10日、11月28日、2025年1月2日前,电子版发送至公寓服务中心邮箱gyb1@xmut.edu.cn。
如有疑问,可联系林建奖老师咨询(6291532)。
学生工作处
2024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