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突发疾病、意外伤病等无法正常参与学期体育期末考试的学生,可以申请体育缓考。
1、缓考条件
(1)必须完成该学期总课时的2/3,未能完成总课时的2/3者应参加重修学习;
(2)必须有医院证明或肉眼判定的伤病情况;
2、申请程序
(1)本人提出申请(申请表在下载中心),填写申请原因,并提交有关的病历、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(含影像资料),如肉眼可以直接判断的伤病可免于提交病情证明材料;
(2)任课教师核实申请有关材料,签署意见;
(3)教学主任核实申请有关材料,签署意见;
(4)手续完整后,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至公共体育部办公室(体育馆306)备案,并根据学校具体缓考时间安排与课任老师联系补考。
公共体育部
2014年6月9日